需要消除障碍,以促进股份化和资本撤资
越南财政部(MoF)专家强调,有必要消除机制和政策上的障碍,以促进企业国有资本的股份化和撤资。
这些建议是财政部周一在河内举行的为期六个月的金融行业初步会议上提出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部目前正在综合、研究和准备提交给主管当局的文件。专家们表示,这些意见书旨在修改和补充有问题的机制和政策,特别是那些在股份化和撤资过程中与住房和土地设施的安排和处理有关的机制和政策。
通过这样做,财政部正在重点研究对几个关键立法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和使用法。本法规范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国有资本的有效使用和责任追究。
第126/2017/N?-CP号法令,涉及国有企业和由国有企业投资100%特许资本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转换为股份公司。正在考虑修订和补充,以简化这一转换过程。
第91/2015/ND-CP号法令。这涉及国有资本对企业的投资以及企业资金和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财政部正在修订,以提高这些程序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修订和补充第126/2017/N?-CP号法令和第91/2015/ND-CP号法令:正在研究其他修改,以确保所有相关法规一致并支持股份化和撤资工作。
这些立法修正案旨在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更顺利的过渡,促进企业国有资本的有效管理和剥离。
该部正在准备提交修改这些法律和法令的文件,以解决现有问题,促进更顺利的过渡,并努力提高这些法规的一致性和支持性。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报告称,国有企业资本的股份化和剥离进展缓慢,理由包括规划、组织和实施阶段的限制,所有者代表机构和商界领袖缺乏意识和承诺,以及检查无效和缺乏重大制裁,影响了问责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财政部强调,必须严格处理造成拖延或违反规定的案件,明确界定相关组织和个人,特别是领导人在国有企业重组、股份化和剥离过程中的责任。- - - -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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