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菲兹大火:联邦法院将于2月21日审理青年谋杀上诉
综合杂谈
2025年03月20日 23:4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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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拉贾亚:联邦法院定于2月21日审理一名22岁青年的上诉,他被控于2017年在达鲁尔古兰经伊提法基亚塔菲兹中心纵火杀害23人。
2020年8月17日,该男子被认定犯有谋杀罪后,根据高等法院的命令,由国家元首酌情拘留。事件发生时他16岁。
周三(12月6日),记者联系了他的律师奥马尔(Haijan Omar),确认了上诉日期。
另请阅读:塔菲兹火灾谋杀案上诉:法院维持对一名青年的监禁判决,无罪释放另一名
当天早些时候,案件管理工作在联邦法院副书记官Mahyun Yusof确定听证会日期之前进行。
这名青年和另一名在逃者被控于2017年9月14日凌晨4点15分至6点45分在吉隆坡Jalan Keramat Hujung, Kampung Datuk Keramat, Wangsa Maju的tahfiz中心谋杀并造成23人死亡。
他被指控犯有23项谋杀罪,每一项都是根据《刑法典》第302条陷害的,并与该法第34条一并宣读,后者规定一经定罪可判处强制性死刑。
9月11日,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了对他的定罪和监禁。
另请阅读:塔菲兹大火:青年向联邦法院上诉,反对谋杀罪
上诉法庭亦驳回控方就高等法院裁定另一名同为二十二岁的青年无罪及释放其谋杀罪名而提出的上诉,而没有命令他进行辩护。另一名被告在事件发生时也只有16岁。
据悉,控方没有就无罪释放提出上诉通知。
《2001年儿童法》第97(1)条规定,如果被告未满18岁,不得对被定罪的人宣布或记录死刑,而根据该法第97(2)条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国家元首的意愿下令将该人拘留,以代替死刑。——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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